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第二十一章2606.旧约的早期名称是“律法和先知”(马太福音22:40)。“律法”是指所有历史书,即:摩西五经,约书亚记、士师记、撒母耳记、列王纪。“先知” 是指所有先知书,即:以赛亚书、耶利米书、以西结书、何西阿书、约珥书、阿摩司书、俄巴底亚书、约拿书、弥迦书、那鸿书、哈巴谷书、西番雅书、哈该书、撒迦利亚书、玛拉基书,以及大卫诗篇。圣言的历史书也被称为“摩西”;因此,有时经上会说“摩西和众先知”,而不是“律法和先知”;先知书被称为“以利亚”(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)。
6608.当我在思考、说话和写作时,理解力之光便被赋予我,被拿走、削弱和缓和。这种情况经常发生,我被允许感知这些变化和不同。我发觉光本身如同照耀我内视物质的一种光照,就像阳光照耀肉体的视觉器官一样。这种普遍光照使思维的对象变得可见,就像当肉眼被光照时,世上的物体变得可见一样。我被告知,理解力之光中的这些变化是照着与天上社群的交流而产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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